誰能告訴我陜人社發〔2010〕209號文件的具體內容是什么?這個文件的詳細細則可以在哪兒下載?謝謝!
誰能告訴我陜人社發〔2010〕209號文件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尊敬的網友“y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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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曾在國有企業工作過的相關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陜人社發〔2010〕209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省級有關廳、局,中央駐陜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解決民生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曾在我省國有企業工作過的相關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適用本通知。
(一)經縣級及以上原勞動部門或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具有我省行政區域內國有企業正式招用手續;
(二)曾在我省國有企業工作現已和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未參加或中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
(三)具有我省城鎮戶籍。
二、參保繳費
(一)截至本通知印發之日,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下簡稱未超齡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本人向現檔案托管單位或原所在單位提出書面參保申請,由現檔案托管單位或原所在單位報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確認后,辦理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
1、1993年1月1日以后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按照陜勞社發〔2002〕77號、陜人社發〔2009〕98號等文件規定補繳1993年1月至解除勞動關系之月單位和個人的當期繳費(含利息),也可以經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依據原始資料核實其在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存續后,由個人按同期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補費(含利息)。
2、與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最早由個人從1999年1月起補繳靈活就業期間的養老保險費,具體為:以歷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歷年規定的繳費比例一次性補繳。以后年度按照我省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政策繼續參保繳費。
(二)截至本通知印發之日,曾在我省國有企業工作時間累計滿10年,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下簡稱超齡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本人提出書面參保申請,由現檔案托管單位或原所在單位報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確認后,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含利息)、按現行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具體為:以歷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歷年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從辦理參保手續當月起向前補繳。其中,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至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一次性補繳5年的養老保險費。
按以上辦法補繳費后按規定計算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并建立和記錄個人賬戶。
三、待遇計發
(一)未超齡人員參保后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繳費和視同年限滿15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的,按照陜政發〔2006〕27號文件規定的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時,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不滿15年或實際繳費不滿5年的,若本人同意并提出書面申請,可繼續以個人身份參保,按月繳費至滿15年且實際繳費滿5年,按規定辦理退休;若本人不愿繼續繳費,則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個人繳費(含利息)一次性退還本人。
(二)超齡人員辦理參保手續并按本通知規定補繳養老保險費后,按照陜政發〔2006〕27號文件規定的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從繳清一次性繳費的次月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不參加此前年度基本養老金調整,以后基本養老金調整隨同企業退休人員進行,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其他待遇,按現行規定執行。辦理參保時超過70歲的人員,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70歲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
四、工作要求
以上曾在國有企業工作過的相關人員辦理參保手續時,需將檔案托管至人社部門所屬的公共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到齡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時,需提供原國有企業正式招錄手續、國有企業工作期間的各種原始資料以及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等相關原始資料。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曾在我省國有企業工作過人員的參保問題,準確宣傳政策并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認真做好補繳養老保險費的資格認定及超齡人員的待遇核定工作;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要積極接收并托管檔案,做好相關工作。對于弄虛作假及隨意擴大政策實施范圍的,將從嚴查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五、其他
(一)我省機關事業單位中原編制內職工、曾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現已離開機關事業單位在城鎮靈活就業的,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二)曾受過開除、判刑等處分人員,連續工齡計算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工作時間,均不得視同為繳費年限。服刑期間不得補繳養老保險費。
(三)本通知從印發之日起執行,參保補費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詳細地址:http://www.shaanxihrss.gov.cn/Html/2010-12-20/165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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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網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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