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寶十路店子街門面房的業主,我們在給小區物業每月繳納20元的物業費后,寶雞市環衛局又要收取我們的城市垃圾處理費,按平方一年要交400多元,我們本來就是下崗員工和低保用戶。這種莫名其妙的亂收費還讓我們活不活!而且我們的電費每度1.4元,比普通用電貴了一倍多。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我們也不容易啊。
寶雞市環衛局向商戶一年收垃圾費400元合理嗎?
尊敬的網友“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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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您關于“寶雞市環衛局向商戶一年收垃圾費400元合理嗎?”的留言后,編輯部咨詢相關部門了解了《寶雞市城市垃圾處理費收繳實施辦法》,現將收費標準等相關情況向您反饋如下:
具體收費標準:
附:《寶雞市城市垃圾處理費收繳實施辦法》
2005年1月23日市政府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搞好城市環境衛生工作,加強城市垃圾處理費的收繳和使用管理,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省政府《陜西省城市市容衛生管理監督辦法》、《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推行城市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產業化的通知》(陜政發〔2002〕57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物價局等部門關于實行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制度促進危險廢物處置產業化意見的通知》(陜政辦發〔2004〕72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市垃圾包括生活垃圾、醫療廢棄物、屠宰場和制藥廠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國家規定的屬于城市垃圾的廢棄物。
本辦法所稱城市垃圾處理費包括城市垃圾的收集、中轉運輸、處置等費用。
第三條城市垃圾處理費由政府、單位、個人共同承擔。城市垃圾處理的收費范圍和對象為本市城區范圍內所有產生垃圾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包括交通運輸工具)、城中村村民、個體經營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暫住人口。
第四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按照補償運輸和處理成本,保證垃圾處理正常運行的原則制定,具體收費標準見附表。
第五條城市垃圾處理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由市環衛機構(服務企業)按照簡便、易操作、低成本的原則收取。
第六條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管理區域的衛生保潔、垃圾收集并將生活垃圾運送至環衛垃圾中轉站,環衛機構(服務企業)負責清運至垃圾處理場。
第七條醫療廢棄物、屠宰場、制藥廠產生的有毒有害、腐蝕性垃圾、廢棄物必須單獨收集,不準同普通生活垃圾混合。并由醫療廢物處置機構專用車輛運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第八條凡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持有關部門發放的證件,經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審定,可酌情減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一)依靠民政部門補助生活費的特困戶;
(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的失業人員;
(三)福利院的福利對象;
(四)城中村特困戶。
第九條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清運。垃圾清運實行市場準入制度,由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通過公開招標擇優選擇有資質、有能力的企業(單位)承擔清運工作。
第十條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垃圾處理的監督管理,對處理標準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市城建、物價、財政、審計等部門應加強對城市垃圾處理費收取和使用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收費行為。
第十二條本辦法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城市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
上述回復如有疑問,可與西部網《民生熱線》編輯部聯系:029-85257538-127。
西部網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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