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石泉順通客運有限公司”:
感謝對西部網《民生熱線》的支持!針對您反映的問題,石泉縣政府辦公室給予回復,以下是回復的主要內容:
近日,網友在西部網——民生熱線發帖反映“手續齊全為啥辦不了運輸證,石泉運管部門太黑暗”,同時貴網記者對此事進行了報道,標題為《公司許可被吊銷,車主質疑石泉運管所“將錯就錯”》。對于此事,石泉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專人再次進行了核實,現將相關情況回復如下:
一、石泉縣順通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成立過程
石泉縣城至池河客運線路原有大健公司經營的30余輛微型客車。近年來,由于所有車輛因經營期滿陸續退出營運市場,已不能滿足當地群眾出行需求。為推進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發展,縣交通運輸局決定對縣城至池河客運線路實行公交化運行改造,方便群眾出行。2013年,原該線路運營企業(大健公司)提出石泉至池河客運線路改造方案,原掛靠大健公司經營微型客車從事客運經營的池河鎮村民王開明、鄧國波等人得知該信息后,于2013年7月10日、8月13日、11月1日先后三次向縣運管所提出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申請,并擬成立石泉縣池河鎮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經縣運管所審查發現,王開明、鄧國波等人遞交的申請材料中存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未落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不具備申請行政許可的條件和資格等問題,未能通過行政審批。隨后,在未獲行政許可的情況下,2013年11月15日王開明、鄧國波擅自組織另外10名集資人員前往重慶購買了6輛車,并于2014年2月7日在縣工商部門先行注冊成立了石泉縣順通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在審批過程中及公司成立后,王開明、鄧國波等人曾多次到縣政府、交通局上訪,提出車輛已經購買,且公司也成立了,縣運管所應當予以行政許可。由于其自身資質條件不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政策要求,不能成立客運企業。為有效化解信訪矛盾,縣政府分管縣長、縣交通局、池河鎮多次協調,建議王開明、鄧國波等與具備資質的大健公司合股經營或者盡快完善手續通過行政審批,以便合法運營。王開明、鄧國波等人提出要獨立經營,并完善營運手續。2014年9月16日,王開明、鄧國波再次向縣運管所遞交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和道路客運班線(池河至石泉)經營申請,并提交了相應資質及運營方案。經審查,順通公司提交的書面資料滿足相關許可條件,縣運管所于9月30日許可其從事縣境內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經營班線為池河至石泉。
二、案件調查及作出行政處罰過程
在行政許可后,因順通公司申報的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遲遲不能到崗履職,且申報設立的停靠站點未能落實到位,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不具備正常開通營運的條件,故縣道路運輸管理所采取暫緩發放道路運輸證,并要求順通公司積極整改完善的方式予以處理。
同時,為積極促成順通公司停靠站點建設,縣交通局、運管所出具公函,多次派人協同順通公司到住建部門協調,住建部門表示考慮城市規劃,不再審批設立新的客運停靠站點,建議順通公司共用現有站點。隨后縣交通局、運管所也曾多次派專人組織順通公司與現有站點產權公司(大健公司)協調站點共用問題,但順通公司遲遲不能拿出或租用或分擔建設成本等明確態度,只是一味要求無償共用,致使站點共用一事協商無果。
在上述問題都沒能得到妥善解決的情況下,12月22日,接群眾舉報,順通公司在不具備正常開通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前提下,擅自投入運營。發現問題后,縣運管所雖多次下發整改通知書,與該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其立即停運并整改完善,但該公司拒不整改,反而一直違法營運。
作為行業主管部門,為有效規范營運市場,打擊違法違規營運行為,縣運管所及時就順通公司涉嫌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客運且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已不具備開業要求的有關安全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順通公司存在公司安全管理負責人缺失、使用無道路運輸證車輛非法營運、運營車輛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拒不停止違法營運行為等違法事實。2015年2月5 日,縣運管所向石泉縣順通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下發了《違法行為通知書》。并應當事人的申請于2月16日就該公司“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客運且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已不具備開業要求的有關安全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一案舉行了公開聽證會。
聽證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準確,處罰建議適當。3月11日,縣運管所按照法定程序對該公司作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一萬元、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吊銷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行政許可(池河至縣城)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作出行政處罰后的協調、處置及矛盾化解工作
作出行政處罰后,順通公司人員先后三次到縣政府、縣交通局上訪,要求縣交通局購買該公司車輛,并解決公司人員生活問題。
交通局主要領導積極主動接待他們,對來訪人員進行了法律法規政策解釋和勸導,告知他們如對縣運管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存在異議,可采取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予以處理。
對于提出的要縣交通局購買該公司車輛問題,局領導告訴他們此項是無理要求,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吊銷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行政許可是運管部門依法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車輛是公司的資產,由公司自行處置,讓他們自行聯系有購買意向的買家,如有需要交通局可積極幫助協調;對于解決公司人員生活問題,交通局將積極協調池河鎮政府對確實存在家庭生活困難的公司人員落實相關救助政策。
3月20日順通公司向縣政府法制辦正式提交了行政復議申請。目前,縣政府法制辦已受理,正在對該案件進行審核、復議,縣交通局也已向縣法制辦提交了相關材料。
3月25日,順通公司8名人員又先后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運管局、市信訪局上訪,縣交通局會同信訪局、池河鎮積極派出專人組成工作組勸導,并向上述單位提供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案件處罰經過等相關材料。接訪單位查閱后,均建議順通公司如不認可石泉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可向上級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通過法定程序予以解決處理。經勸導,順通公司人員于3月30日從西安返回石泉。
4月以來,應順通公司要求,縣交通局、池河鎮分別于4月8日、16日、20日三次就該公司車輛處置進行協調,但都因其要價過高無果而終。縣政府要求法制辦對該案件盡快審核、復議,依法做出公正的裁決,要求有關部門依法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妥善處理相關問題。
對以上回復如有疑問,可與西部網《民生熱線》編輯部聯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網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