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4年6月認購寶雞東嶺幸福家樓盤5號樓商品房一套,購房時銷售人員說大概16年底交房,目前時間已過去將近兩年,該小區除2號樓封頂,1號樓修了十幾層外,3、4、5號樓均未動工。 開發商給出的理由是該地塊的拆遷工作是由政府負責,目前政府還沒有拆遷完畢。
東嶺地產作為寶雞較具規模的地產品牌,在沒有完成拆遷的時候開盤銷售、不光是東嶺幸福家、包括東嶺幸福悅等樓盤都是在沒有開工的情況下就開始銷售了,我認為當地的監管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請市長責令相關部門盡快協調解決拆遷問題,促使東嶺地產盡快開建并給予已購業主相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