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有關領導:你好!我是寶雞市金臺區的住戶。本人在住宅小區自家商品房里辦公,從今年八月份寶雞市豪城房地產開發商華城物業公司收取我4倍的物業費,2倍的水電費和垃圾管理費,我想咨詢有關領導這種收費是否合理!希望有關部門幫我解答!
寶雞華城物業公司收取4倍物業費2倍水電費和垃圾管理費
草根百姓
2016-10-1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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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內容為網友反映問題,不得轉載。]
[如需回復網友留言,請將調查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029—85257538,并將電子版回函發至2425048306@qq.com。聯系電話: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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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10-18 17:53
已轉交
2016-10-25 15:42
已反饋
2016-11-09 17:23
已反饋
寶雞市:要求物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費用 金
金臺區
2016-11-09 17:23
尊敬的網友“草根百姓”:
感謝對西部網《民生熱線》的支持!針對您反映的問題,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給予回復,以下是回復的主要內容:
經查,按照寶雞市物價局、寶雞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局《關于物業服務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寶市價綜發〔2015〕12號)第十條規定:住宅用作辦公的按照住宅物業收費標準加收100%;與住宅結構不可分割的樓宇,其用作辦公用房的按照住宅物業收費標準加收100%,用作營業用房的按照住宅物業收費標準加收200%;水電費、垃圾費按非居民、商業的標準收費。經執法人員調查核實,華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小區內利用自家住房辦托管班的按住宅物業費3倍收取物業費,水電費按商業標準收取,未發現網友反映的收取4倍物業費、2倍水電費問題。
由于網友未提供聯系方式和收費票據,我們無法與其取得聯系以進一步查證。對此,我市物價局已要求華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收取物業費和水電費,切實保障業主合法權益。
以上回復僅代表相關部門的處理意見,如有疑問,請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繼續在民生熱線欄目發帖反映。
西部網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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