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咸陽市淳化縣十里塬鎮寧家村村民,孩子于2018年8月診斷出神經母細胞瘤,因地方醫院沒有治療方案,一直輾轉至北京多個醫院治療,已持續治療2年多,累計花費200余萬元。2020年7月因需要做放射性治療,辦理住院共計花費111289元,結果縣合療辦不予承認,指出一天內不可能花費這么多。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幫忙解決。
異地就醫住院花費11萬元治療費 新農合不予報銷
患兒爸爸
2020-08-26 09:49
點擊數:
[此內容為網友反映問題,不得轉載。]
[如需回復網友留言,請將調查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029—85257538,并將電子版回函發至2425048306@qq.com。聯系電話: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0-08-26 09:49
已轉交
2020-08-28 17:31
已反饋
2020-08-28 17:31
已反饋
異地就醫住院新農合不予報銷 醫保經辦中心回復 淳
淳化縣
2020-08-28 17:31
淳化縣醫療保障經辦中心回復:經我中心與北京豐臺右安門醫院及發帖人核實:北京豐臺右安門醫院將7月7日之前和7月8日之后的門診放射治療費用102000元一并計入7月7日至7月8日一天的住院費用之中,導致當天住院費用達11萬元之多,并在病歷中顯示后續治療費為門診診療費用,根據(咸政辦發〔2019〕73號)文件規定,該病種門診費用不在醫保報銷范圍之內。經與發帖人溝通,醫保工作人員認真分析講解相關政策,本人對政策已了解。
發表您的看法
網上昵稱:
發言主題:
發言內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現在還沒有評論!
更 多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