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千陽縣紫云花園位于千陽縣糧站院內,進入糧站院內有2條路,第一個是進停車場,第二個是進小區,停車公司在糧站門口設卡收費,小區住戶車輛臨時進入小區半小時以上就要收費,侵害了小區住戶利益,而且收費標準為每小時2元。
問題反饋到市民熱線后,千陽縣發改局回復,這個停車場設置合理,收費合理。
先說第一個問題,有時候小區住戶需要運大件物品,只要超過半小時就得收費,我們進自己的小區為何要給停車場交費?不能打著規范停車的幌子,侵害小區住戶利益,而且,小區停車規范不規范應該是物業管的,又不是停車場管的。
第二個問題,經查《寶雞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2020年版)》,室外停車場每次1-8元,只有地下停車場才按次收費,千陽縣發改局工作人員是不是缺乏基本的業務常識,不經論證調查就想當然回復,缺乏責任心。
希望千陽縣發改局選派責任心強,業務能力過硬的人員調查此事,給小區業主一個合理的答復。
[如需回復網友留言,請將調查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029—85257538,并將電子版回函發至2425048306@qq.com。聯系電話:029-85258414。]
千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復:“紫云花園”小區為院中院布局的獨立商住小區。為方便業主生活,將小區出口調整為和縣糧食購銷公司共用道路出行。因小區內停車空間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亂停亂放現象致使住戶出行不便,消防通道不暢,業主意見較大。2018年縣糧食購銷公司征求小區業主、物業辦意見后,投資37萬元,將企業院內晾曬場對外出租,改建成經營性停車場。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經營性停車場屬于市場調節價,明碼標價公示,政府部門監管。縣糧食購銷公司停車場給紫云花園小區住戶優惠價每年780元(每天平均2.10元),比周邊200米范圍內幾家經營性停車場收費低了許多,致使停車場經營兩年多來一直虧損,承包商多次想違約解除合同,小區大多數業主不同意,就勉強運行至今。
經縣住建部門、縣糧食購銷公司、停車場承包商、紫云花園物業辦、業委會及業主代表座談討論,共同約定:紫云花園物業辦為小區業主車輛辦理停車證明,業主憑停車證明進入紫云花園小區不收費,進入停車場收費;小區業主搬家、拉運貨物、接送病人等活動停車場不收費;小區業主停車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影響縣糧食購銷公司倉庫出入。以上約定得到業主普遍認同和遵守,各方關系融洽、小區文明和諧。
感謝對我們工作的關注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