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0日,延川縣楊家疙坮鎮張家河行政村隊長張世杰通知村民回村協商村民被占土地的問題,(我們村70%的土地被村上隊長收回分配給其他四戶村民);當我們回去后才知道協商村民土地是次要的,其主要目的是村委會說:要拆我們的房院,給我們發了拆房公告,共有十三戶人家規劃在內,公告說:“根據縣政府土地增減掛鉤文件精神,結合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經村委會研究同意。”當時所有村民一直表態不同意拆除,因為我們再沒有住的地方了。
2019年5月14日,楊家疙坮鎮政府組織張家河村委在隊長張世杰的指揮下強行動用鏟車、鉤機等將我們村十三戶村民的房屋院子及一切生活設施、樹木、全部鏟除。村民多次找鄉政府、縣信訪局,討要恢復我們的房院,政府回答:“這是縣政府土地增減掛鉤項目,縣上有補償標準。”
由于我們村大多數人為了孩子上學,出門在外打工供孩子上學,村上的人走一戶隊長收一戶的土地,(村長給部分村民答應以后回來土地還歸村民自己),因前任隊長去世了,答應歸還的土地無從談起,村民多年來討要土地未果,現任隊長不給,政府也推諉,導致許多年齡大的人沒有地種,也無法打工,在外又無房,就指望能回老家住自己家的房子,可現在房子已經被拆的支離破碎,無法居住!
現在政府又說讓村民回原址蓋房,既然是拆房增地,現在又讓原址蓋房,讓我們自己出錢蓋房,他們拆了,我們哪有錢蓋房,村民無法理解拆了又蓋是什么原因,這樣村民哪有幸福可言?目前村民無地可種,無房可住,要求能歸還我們的土地,解決住房問題,政府答應有糾紛土地問題不予確權,但現在都給別人確權登記了,所給的拆房補貼費太低,嚴重低于我們當年的建設成本,違背土地法規定的“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要求,村民也根本蓋不起房!
我們的訴求:
1.延川縣楊家圪坮鎮政府強拆違法,得給我們一個解決辦法。
2.政府賠償標準是2009年前的,標準太低無法接受。
3.所登記的賠償附屬物不全(把我的上院拆了,卻說沒拆,也沒有登記進去,也未給賠償)。
[如需回復網友留言,請將調查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029—85257538,并將電子版回函發至2425048306@qq.com。聯系電話:029-85258414。]
延川縣楊家圪臺鎮政府回復:2019年初楊家圪臺鎮上張家河行政村張家灘小組被確定為我縣“土地增減掛鉤”實施區域。該區域涉及村民18戶,其中一戶為移民搬遷戶。17戶常年在外居住,早在1998年土地確權時間,該17戶因外出打工或工作,不履行當時的勞動攤派的義務、不繳納公購糧,承包地也不種植,導致撂荒,1998年全國土地第二輪延包工作開始后,該村外出17戶村民在明知土地延包工作的情況下未參與土地延包,后經村委會研究,所有撂荒土地被收歸集體后另行分配給在村村民,并確權登記。20余年來該17戶一直未返村,院落早已坍塌廢棄,經縣土地部門多次實地考察后被列為我縣“土地增減掛鉤”區域。
2019年2月、3月、4月份,村委會多次召集村民進行商議土地增減掛鉤騰退補償,外出村民均以自己沒有土地,不愿意配合實施。為順利完成“土地增減掛鉤項目”,2019年4月25日,上張家河三委會對涉及的18戶窯洞及附屬物進行全面登記(所有涉及征遷附屬物都有視頻資料佐證),5月1號放假期間把簽訂協議的村民土地已經全部騰退完成。2019年5月10號村委會下發公告,要求涉及村民回村確認簽字。涉及18戶村民回村17戶,一戶居住西安未回來,回村后部分村民仍以要土地為由,拒不配合確認工作,2019年5月13日,在縣土地局參與指導的情況下對張家灘廢棄院落及附屬物進行清理恢復耕地工作。考慮到部分村民常年在外打工確實沒有在外購置房產,鎮黨委、政府會議研究決定:
對上張家河村實施土地掛鉤的農戶明確以下原則。
1、土地增減掛鉤復耕的土地,在原有戶主名下確權登記。
2、對張家灘常年在外沒有購買住房的,愿意回村發展的村委會可另行審批宅基地;
3、對所涉及的附屬物按照“土地增減掛鉤”補償標準進行補償。
政府土地增減掛鉤結束后,該村9戶村民,對政府補償標準不高問題多次協商未果,于2021年3月23日、6月16日兩次將楊家圪坮政府起訴至延安寶塔區法院,寶塔區法院派出專人到上張家河村進行實地調研,并與拆除前視頻做對比,明確其為廢棄無法居住窯洞,經協調其最終全部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