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移民安置按照戶口每人25平安置,但是村民本來的老宅都是適合一家人居住的,基本都是100平以上,而且家里有老人孩子完全可以居住,后期孩子結婚生子也可以住的下,但是現在安置按人口有點不合適,因為有的人可是孩子沒有結婚,還有的是因為村里不具備上學的條件,把孩子戶口挪走的,導致面積比原有住房面積小,本來就是受災了,卻因為這樣安置不得已去增加面積,既然原有地方不具備生活了,移民安置為什么不考慮這些因素,反而造成經濟壓力。
本人建議1-2人同意按兩居室安置,3-4人按照3居安置,5-6人按四居安置,酌情考慮搬到新居沒有辦法再像原來一樣重建房子,更改面積的局限性,應該為老百姓多考慮,按照這樣安置下去,如果有人需要額外增加,那就是個人自愿了,人民群眾也沒有怨言,基本夠住了。
還有因為孩子上學戶口不在村里的媳婦孩子,并且沒有在其他地方享受搬遷補償的應該享有應有的住房補助!戶口遷走是因為村里沒有上學條件導致這樣不得已的事發生,這是民心所向,希望上級領導酌情考慮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