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由鎮巴縣城鄉建設局實施縣城興隆街人行橋建設開工,施工單位為陜西森樹建筑公司,當年11月期間,施工在實施樁基和墩柱掘井作業過程中,使用大功率機械設備掘井作業,樁基深度達16米深,施工時間長達60余天。
由于在集中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采用大功率,近距離機械設備掘井作業,長時間定點施工,產生的振動波直接干擾東邊河提的穩定性,強烈的振動波傳導,對我家房屋的地基基礎產生擾動,嚴重影響周圍河提、墻體、梁柱、地面等部位嚴重受到破壞性振動,特別是涇洋河靠東邊的兩根墩柱掘井距離不足10米,最后一根墩柱掘井距離不足3米。
由于施工方長時間深度掘井使用大功率長時間定點機械施工,產生地人為強烈振動,已導致我家私有住房地基基礎受到破壞性干擾,一至四樓墻體和地面開裂,部分梁柱結構變形,一樓門面房不同程度受損,屋面防水破壞等問題出現,嚴重影響我家住房安全,一棟好端端的住房破壞成危房,造成家庭成員及10多戶租房戶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受到威脅。
事情發生后,先后十幾次找施工方負責人要求給予處理,施工方讓我們找縣城鄉建設局發包工程單位,又是直管工程監督單位。請求報告多次送達鎮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簽閱、縣城鄉建設局局長、項目負責人、協調辦都知情況此事,但是一來就一年之久了,上次雨水頻繁我家住房多處漏水現象,然后鎮巴住建局工作人員到我家查看拍照,至今未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