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懷孕27周,今年6月17日早八點半左右,在柞水縣下梁鎮橋頭旁邊過道售賣自家果園的果子,一個身穿黑色短袖黑色褲子的人騎共享單車停我跟前告知我讓我不要停在這里,沒過10分鐘我準備走的時候,那個穿黑色短袖的人就過來搶我的秤,我不不知道他是干啥的,于是便把秤拉回來(這人沒有穿執法制服,也沒出示執法證或表明身份),中間發生拉扯。
該男子對趕來的城管車上的人說:“把這車給鎖了”我就說我現在就走,他說:“把秤交出來到時候去城管局解決,城管局在消防隊隔壁。”我就說我不給,后來他們兩輛執法車一共10幾個人團團圍住七嘴八舌說我一個人,全程沒有開執法記錄儀,這期間他們把我車輪子鎖住。
由于他們多人的語言圍攻我情緒特別激動,抽泣時間過長,肚子發緊后背和腰疼,不得已在家人的陪同下去醫院做了檢查,臨走時怕車上桃子壞了,我把車鑰匙留給城管,便于城管人員挪車,醫院檢查處理完后已是下午,下午兩點我在家人陪同下去城管局解決車和桃子被扣一事,看一下怎么處理咨詢一下,畢竟車上是2000多斤水果,不能一直在太陽下面暴曬。
我準備給局長闡述事情經過,但還沒有說完便打斷我的話語說讓我下去開車,也沒做出處罰,我說是不是車一直被他們鎖在原地暴曬,水果都有可能曬壞了,看能不能給我一個正常的處理結果,局長說管不了我的損失,隨便去告想到哪告到哪告。我哭著說那是一年果樹的收成,我就是指望這這車桃子收入,九月份生孩子的費用這下全部壞了,我和我老公就是個農民沒有其他收入家里還有兩個孩子兩個老人要養。
后來我家人下去看車的鎖子打開了,早上給我開的扣押秤和桃子的單子也不見了,車一直在原地被暴曬,看到一車爛桃的一瞬間我整個人都崩潰了,一噸的貨8000多塊錢就這樣沒有。
希望政府能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城管的執法過程是否合規,疫情期間本來老百姓生活都很艱辛,省市6月份都出臺了穩經濟,促發展相關措施,我縣沒有落實么?合理劃分流動攤位,我們不知道在哪里,城管執法也沒告訴我們該去哪里賣,這次違規執法導致的損失及醫院檢查治療費用政府能否給我們解決,我們要求城管局相關執法人員做出道歉,賠償我們的損失,政府規范城管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