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我們在網上報了西安領袖戶外旅行社為期7天的“秦巴秋攝”活動。10月22日在西安集合,23日出發前往黃柏塬、光霧山等地。
出發前,因西安疫情嚴重,特詢問工作人員能否出行,得到明確回復每天都在落實相關政策,如果無法成行會提前告知。19日,收到出團通知;直至22日出發前,都未有變更信息。于是,我們從全國各地來到西安集合,準備出游。
23日,行駛到前往黃柏塬必經之路的太白縣鸚鴿鎮防疫檢查站時,因我們有西安的行程卡被勸返,后續行程全部泡湯。旅行社出了散團通知,明確要扣除22日晚的住宿費和23日的用車費以及保險費。
我們質疑其工作有疏漏,旅行社工作人員堅持他們每天都在落實防疫政策,直至出發前都沒有問題,因道路臨時設卡口導致無法成行,非人為因素,拒不承擔責任。我們要求其提供相關證明,只有一張與黃柏塬當地酒店的聊天記錄,顯示日期為10月20日。
我們要求其提供與太白縣防疫咨詢電話的通話記錄,至發文時間也未能提供。后來,我們在小紅書,抖音等平臺搜索到早在10月18日,19日,已出現多例西安勸返的情況;并且得知黃柏塬風景區并不接待省外游客。關于這一點,我們已親自打電話咨詢了風景區,得到了證實。
我們就此質問旅行社,旅行社截圖黃柏塬風景區的公告作為證明。我們要求其提供與風景區的通話記錄,至發文也未能提供。
由此,我們有理由相信,領袖戶外旅行社在已出現西安勸返的情況下,未能電話咨詢當地防疫政策以及景區的相關的政策,而是簡單地以酒店回復、景區公告為準,盲目出團,導致客人利益蒙受損失。
對此,在溝通中,旅行社拒不承認工作失誤,拒不承擔相關后果,溝通失敗。這樣的態度令人失望!!
希望相關部門介入調解,要求旅行社全額退款,賠償往返西安的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