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娃2023年12月27日在眉縣人民醫院出生,31號醫生查房時說娃黃疸高需要治療。當時產科醫生說娃治療報銷是跟他媽媽走的。31下午轉到兒科開始治療,藍光治療了三天效果不是很明顯,于是我要求出院。兒科醫生說娃出院需要繳納醫療保險才可以辦理出院,要不然報銷不了。于是我2024年1月8日去當地合療辦咨詢,辦公人員說你娃2023年出生的需要繳納2023年的醫療保險才可以報銷。請問像我這種情況,如何才能進行報銷?
咨詢寶雞眉縣新生兒合療報銷相關政策
用戶_Af7f
2024-01-0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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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內容為網友反映問題,不得轉載。]
[如需回復網友留言,請將調查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029—85257538,并將電子版回函發至2425048306@qq.com。聯系電話: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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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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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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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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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眉縣新生兒合療報銷政策 醫保局解釋答復 眉
眉縣
2024-01-12 15:09
眉縣醫療保障局回復:接到網友在西部網民生熱線咨詢“寶雞眉縣新生兒醫保報銷政策”問題后,眉縣醫保局高度重視,及時安排專人調查核實,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新生兒隨母免費參保的政策已于2021年被廢止,從2022年開始,新生兒須以自然人身份獨立參保繳費。
根據《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陜醫保發[2023]24號)文件規定的參保繳費政策要求:新生兒出生日期距離當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當年醫保待遇,須在出生后90天內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出生之日至當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醫保待遇,須在出生后90天內繳納出生次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內繳納相應年度醫療保險費,按一般人員參保繳費及享受待遇相關規定執行。市民孩子是12月31號住院治療,因此需先繳納2023年居民醫保才可報銷。
2024年1月11日,眉縣醫保局工作人員及時聯系眉縣人民醫院產科,對該科室不熟知新生兒參保政策問題進行了批評,要求立即整改,組織科室人員開展政策培訓,確保醫保政策執行到位,認真做好群眾解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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