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在邰東社區全款購買安置房的住戶。最近物業對小區內租戶收停車費用,竟然也對我家車輛也收取停車費,請問,我們和租戶有何區別 ,享受到什么權益? 因為我們是農民低收入家庭,才買到這里。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對于我們是否要繳納停車費?請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楊凌區邰東社區向安置房業主收取停車費合理嗎?
用戶_Ay9n
2024-01-1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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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內容為網友反映問題,不得轉載。]
[如需回復網友留言,請將調查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029—85257538,并將電子版回函發至2425048306@qq.com。聯系電話: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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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1-15 10:46
已轉交
2024-01-26 17:39
已反饋
2024-02-06 14:24
已反饋
邰東社區向安置房業主收取停車費 經核實收費合理 楊
楊凌示范區
2024-02-06 14:24
楊凌示范區李臺街道辦事處回復:接到網友反映“邰東社區向安置房業主收取停車費合理嗎”這一問題,李臺街道高度重視,立即安排人員進行核實處置,現作出以下回復:
經與邰東社區核實,部分居民提出小區停車資源不足,根據小區實際情況,社區走訪群眾并借鑒其他小區先進經驗,經黨委會議提議、兩委會議商議、黨員會議審議、居民代表會議決議后制定并實施停車收費方案,實施方案及內容前期均在小區內公示。該小區已于2023年12月開始收取停車服務費,相關標準及通知已在小區完成公示。
該小區系安置小區,因安置戶基于搬遷事實,享受安置權益。小區內停車場地歸集體所有,因此本小區安置居民的車輛免費出入并停放;租房戶車輛停放收費:1000元/年,100元/月;買房戶車輛停放收費:600元/年,50元/月。收取的車位管理費用于小區的日常管理、開支。
后續李臺街道將對邰東社區安置房收取停車費收費事項持續進行關注,做好居民解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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