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眉縣首善鎮平陽街文化綜合廣場內購買住宅一套,有眉縣不動產交易中心頒發的商品房不動產權證,根據相關規定,建筑區劃內,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自2023年12月份起,有一名賈姓人員,在小區門口私建停車收費桿,對出入車輛進行有償收費,此行為在沒有提前和小區內住戶溝通協商一致情況下進行,直至此文發布時仍無有效委托證明,未公示出具停車管理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質,,嚴重侵害小區住戶權益,經多次溝通,仍未能合理解決,希望相關部門能盡快處理,對此種亂收費行為及時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