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3年12月反映“中鐵卓越城商鋪無法做餐飲”。西安港務區宣傳文旅局回復,該商鋪用于餐飲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不存在后改的問題,因天然氣未按交付約定時間安裝好所延誤導致業主要求退房退款引發的糾紛。
2024年1月份我所購買的該商鋪的物業公司對違法改裝的煙道下發了整改通知書。后我在物業公司和港務區城市管理局了解,該商鋪在開發商建沒當中未設計用于餐飲的煙道,也沒有在相關部門報備煙道,竣工圖上也沒有煙道。所以城市管理局給我答復,后改煙道屬于違建違法行為,導致該商鋪在出租后無法辦理合法的餐飲手續。
港務區宣傳文旅局對于我反映的問題,沒有查清事實,與港務區城市管理局給我的答復互相予盾。請相關部門做進一步調查。
該商鋪的開發商與包銷公司互相勾結,虛假宣傳,欺詐銷售。我希望相關執法部門對開發商與包銷公司嚴歷懲治,還老百姓公道,給西安打造良好營商環境。
[如需回復網友留言,請將調查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029—85257538,并將電子版回函發至2425048306@qq.com。聯系電話:029-85258414。]
已反饋
中鐵卓越城商鋪加裝煙道業主辦不了餐飲手續 部門回復
西安浐灞國際港宣傳文體局回復:貴單位于4月2日,轉發我委的輿情調查函(網調字2024第04003號)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專人對線索進行核實,現將核實結果說明如下:
經區城管局、區住建局核查,根據《西安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五條,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不得設立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網友反映的中鐵卓越城小區商鋪位于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內,所以不得設立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在銷售前期銷售公司已告知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非餐飲鋪,并與買受人簽訂《購買商品房確認單》。建議買受人可與銷售公司先行協商退房,或走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