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武文平,男現年61歲,喪偶,長武縣供銷聯社所屬職工,1980年參加工作,1992年下崗單位沒發放生活費至今。2023年4月到達退休年齡,由于單位所欠單位應交養老保險和職工醫保,沒有按時續交,致使不能正常辦理退休手續,多次催促長武縣供銷聯社推諉扯皮,百般刁難,都沒有補交,我一個重度殘疾特困職工補交確實無能為力,懇請貴局督促長武縣信訪中心和長武縣供銷聯社盡快補交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保,讓我能正常辦理退休,使我一個重度殘疾特困職工能勉強維持晚年基本生活,安度晚年!拜托了!
長武縣供銷聯社所拖欠社保 職工無法辦理退休手續
長武縣供銷聯社回復:2024年4月18日,我社接到縣政府辦公室轉來的武文平于2024年4月15日向西部網反映的“長武縣供銷聯社所拖欠社保 職工無法辦理退休”的信訪件后,我社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成工作專班調查處理,現答復如下:
一、信訪人基本情況
武文平,現年61歲,系長武縣棗園供銷社在冊職工,未上崗。1980年10月--1994年8月先后在巨家供銷社、地掌供銷社、棗園供銷社以系統內臨時工身份工作。1994年8月被招收為全民合同制工人并繼續在棗園供銷社工作,檔案認定參加工作時間為1986年10月。1997年棗園供銷社已資不抵債,無法經營,自行停業,包括武文平在內的全部單位職工自謀職業。2023年4月武文平到了法定退休年齡。
二、全縣基層供銷社基本情況
全縣共有基層供銷社14個,分別為巨家供銷社、路家供銷社、亭口供銷社、冉店供銷社、羅峪供銷社、棗園供銷社、丁家供銷社、洪家供銷社、地掌供銷社、馬寨供銷社、城關供銷社、彭公供銷社、相公供銷社、芋元供銷社。各基層供銷社都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作經濟組織,自負盈虧。由于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受供銷社本身體制制約,基層供銷社已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處于嚴重虧損狀態,資金鏈斷裂,職工工資發不出,大部分基層社資不抵債,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各基層社于1997年陸續停業,職工自謀職業,從此職工養老保險單位部分基本處于長期欠費狀態。14個基層供銷社當中,城關供銷社于2012年破產改制,本社職工買斷工齡,解除勞動關系。亭口供銷社固有地皮長期租賃收入,所屬職工的養老保險正常繳納。其余12個供銷社基本處于長期欠費狀態,因此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把供銷社納入“退一補一”單位,對所屬職工到齡退休時實行“退誰補誰”的政策。
三、近年來補繳費情況
盡管全縣各基層供銷社處于停業狀態,隨著基層企業職工老齡化程度加大,到齡退休人員集中退休無法繳納單位統籌部分矛盾日益凸顯,縣供銷聯社針對職工老有所養的實際問題,2015年縣供銷聯社以歷史上小城鎮建設占用部分供銷社土地為由,向縣政府申請撥付資金128萬元,為全系統基層供銷社109名在冊職工從1992年至2003年補繳了養老保險費,同時,還給予2003年以前的81名退休職工相應補償。近年來整合部分基層社資產所得資金用于基層供銷社職工養老保險費的補繳,武文平均在其中。
經查閱武文平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自1980年10月參加工作到2023年4月,應繳費時長427個月,單位已繳費213個月,欠繳費214個月,欠費金額合計115901.07元(其中單位欠費74886.65元。個人欠費41014.42元)。
四、近年來對武文平的救助照顧情況
武文平除享受集體補繳費外,在其患病之后,縣供銷聯社一次性籌措資金6000元給予救助,另外,從2020年開始,縣供銷聯社從各方籌措資金,給予本人繳納養老保險40個月34751.01元;并聯系社區為其申請了廉租房;每年確定為困難職工聯系相關部門對其慰問。目前,武文平享受低保、殘疾人補貼等社會福利政策。但是,武文平以他是基層供銷社職工為名,全然不顧其單位停業事實,要求縣供銷聯社解決其養老保險、職工醫保、生活費共計40多萬元。
綜上,武文平反映單位補繳養老保險、職工醫保及發放生活費問題,調查處理情況如下:
1、關于要求單位補繳養老保險的問題。
鑒于其所在單位處于停業狀態,根本無資金來源予以補繳,縣供銷聯社已給本人籌措了5萬元,其余不足部分,由武文平自行墊繳。
2、關于補辦職工醫保問題。
自1997年全系統基層社停業以來,所有職工均未參加職工醫保,都是個人隨后參加城鄉居民醫保。針對武文平要求單位為其補辦職工醫保的訴求,縣供銷聯社派專人陪同其到醫保部門咨詢,醫保部門認為其不符合政策補辦職工醫保,鼓勵其辦理城鄉居民醫保。
3、關于要求單位補發幾十年來的生活費問題。
全系統14個基層供銷社自1997年至今均處于停業狀態,大部分沒有經營收入,所屬職工大多自主創業,這幾十年來都沒有發放生活費。因此,對于武文平要求單位補發幾十年來生活費的問題不予支持。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1、針對社保部門對欠費單位職工的退補政策,結合基層單位近幾年到齡退休人員高峰期的實際情況,根據單位長期累計欠費數額,考慮全縣同類情況各系統實際,采取先急后緩,自行墊繳、分期解決的辦法,由縣供銷聯社每年向縣財政申請解決“每年需繳納在職人員三個月的社保單位應繳納部分”的資金,趕基層供銷社大部分職工退休,五年共需76萬元,盡最大努力使到齡退休職工能夠按時退休。
2、武文平屬于歷史遺留問題,無政策依據,隨后根據供銷社綜合改革經營收入情況或改制資產處置情況,再逐步妥善解決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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