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于1966年出生,在一代身份證變更為二代身份證的過程中,錯誤將年齡登記為1973年出生,工作期間社保均在西安市繳納,現在面臨無法退休的問題。
查詢相關規定如下:參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但是我父親初中畢業后,并未參加高考,也沒有在國家企事業單位工作過,因此并無職工檔案。
但是有一代身份證和鎮派出所出具的原始戶籍底冊(檔案),其上登記出生日期皆為1966年。
現想咨詢:在沒有職工檔案的前提下,一代身份證和原始戶籍底冊(檔案)是否具有證明本人實際出生年齡的法律效力,是否可以憑此辦理退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