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新城區楊家村拆遷房辦理回遷交房(現在小區名稱為朝陽花園),在辦理交房現場有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宣傳,我們就現場咨詢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稱辦理這個業務業主不能入戶收房,必須將所有房屋資料交給工作人員,我們就按照要求把房屋相關資料上交,工作人員稱隨后會聯系我們辦理租賃手續,每半年向房主支付租金,房屋租金從2023年11月開始計算。
截止到2024年8月,相關部門還沒有和業主辦理相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相關手續,也沒有支付租金。
想咨詢新城區相關部門現在這個工作進度如何?何時能辦理相關手續,領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