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譽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欺瞞收取中介費,西安譽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位于高陵區時代小區,我因租房,找他他給我介紹的房子,看好后收取我1050的押金(一個月房費),說是留房子,我給他后他說合同簽后退還于我,下午簽合同,簽合同時并沒有告知我要收取中介費,也沒說收取多少,從頭到位都沒有提過,簽合同后,他返還我525元,我找他理論,他說告知我了,我說告知了,我還會找你嗎。我如果知道中介費是這么多,我愿意的情況下,我簽了合同,最后還會出現這種情況嗎?她沒有告知我,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直接扣除525元中介費,根本沒有余地,并且違反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存在欺騙隱瞞消費者我都有證據。
西安譽峰房產經紀公司未與租客協商 擅自扣除中介費
用戶_cYKd
2024-08-2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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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內容為網友反映問題,不得轉載。]
[如需回復網友留言,請將調查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029—85257538,并將電子版回函發至2425048306@qq.com。聯系電話: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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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8-28 15:24
已轉交
2024-09-11 17:43
已反饋
2024-09-25 14:37
已反饋
房產經紀公司擅自扣除中介費 已協調達成一致意見 高
高陵區
2024-09-25 14:37
西安市高陵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復:近期,網友“用戶_cYkd”通過陜西省網絡名專欄--西部網《民生熱線》欄日反映“西安譽峰房產經紀公司未與租客協商,擅自扣除中介費”的問題,我局已收悉,現將調查處理情況匯報如下:
一、存在問題
西安譽峰房產經紀公司未與租客協商,擅自扣除中介費525元問題。
二、調查處理情況
經調查,網友在2024年8月27日通過西安譽峰房產經紀公司租賃涇渭上城小區房屋,確定房屋后,網友向該中介公司繳納了1050元定金,隨后與房東約定簽訂合同,中介公司在租賃雙方簽訂合同前,告知雙方收取中介費用的事宜(中介費收取為市場調節價,為一個月房租1050元,租賃雙方各承擔一半),隨后雙方簽訂了租賃合同。
關于網友反映的擅自扣除中介費問題屬實。中介公司在簽訂租賃合同后,提取了定金中的525元用于中介服務費,并將剩余部分定金作為租金轉給房東,網友認為不合理。
針對該情況,2024年9月24日,我局工作人員與網友、中介公司在我局房管所進行現場協調,最終協調結果達成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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